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返学(以下简称“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遏制疫情扩散势头,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抓紧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担负主体责任,建立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三返”人员防疫保障工作。建立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按照防疫规定处置。各级党委政府担负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三返”工作安全有序平稳。
二、细化方案,抓实举措。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转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防控办〔2020〕10号)要求,认真做好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县(市)要参照执行。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由经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制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方案,落实防控职责,抓实防控举措,确保全市返工返学人员防疫可控。
三、加强摸排,严格管理。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要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主动联系,提前摸排“三返”人员相关信息。“三返”人员返回前必须将表格信息上报给所在单位。提前告知每位湖北返浙人员,一律要求其推迟返回。对返回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回。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在岗人员体温检测和服务、公勤、医务人员等接触面较广的群体体检合格后上岗的规定。对涉及疫情的重点关注人员做到首发现、首管控。要切实减少人员集聚,大型会议活动延迟或取消。要进一步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工作,强化自我卫生防疫管理。
四、优化服务,落实保障。要优化出行服务管理,提倡自驾返回,鼓励包车接送。进一步做好城市公交等交通工具和车站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查防控等相关措施。要加强工作生活保障,严格做好生产生活场所通风消毒,不提倡使用中央空调。改进就餐方式,提倡自带盒饭、分散就餐、错时就餐等。要按规定落实延迟返回人员相关权益,为延迟返回人员消除顾虑。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