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十项措施的通告
根据全省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评估结果,柯桥区已成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促成企业复工、市场复业,恢复出行通畅和城市正常运转。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疫情地区(湖北、乐清)人员凭当地县级以上证明,或所属镇街14天隔离证明,或有柯桥区商会证明,即可受控进入。非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取消14天隔离。
二、村居小区受控进入逐步取消,常住人员(含租房户)可自由出入。外来人员继续查验身份和测体温。
三、外来人员在柯桥有固定住所(含有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柯桥企业用工证明,视同本地居民对待。实行“健康码+白名单”机制,畅通人员流动。
四、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对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允许企业不停工停产,对相关人员容错纠错。
五、严格落实企业职工早晚测体温、戴口罩制度,车站、码头进入人员实行严格体温监测。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第一时间隔离留置,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送医院检测治疗。
六、各医疗卫生机构、车站、码头等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交通、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应戴口罩。
七、严禁容易引起人群交叉感染的大型节会、活动、聚餐、集聚。旅游景点实行人流受控开放。
八、加强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站、西藏民族中学等人员密集的机构疫情防控。
九、切实做好医院、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和环境消杀。坚决打击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十、确保企业复工、市场复业顺利推进,仓储、员工接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恢复正常运行。
柯桥区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