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学习先进,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表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100个单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孟凯锋等96名同志、追授徐章俊等4名同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会上,周强为受表彰代表颁奖,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国法院执行干警及家属、殉职干警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向因公殉职的51名执行干警表示深切缅怀。周强指出,全国法院广大执行干警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忠诚的奉献精神,为攻克执行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付出了巨大努力和牺牲。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充分认识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要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长效机制落实落地,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行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确保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要把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干警履职保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刻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执行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宣读《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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