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9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其中:
新增确诊病例中,杭州市6例、宁波市1例、温州市4例、嘉兴市1例、绍兴市3例、舟山市1例、金华市1例、台州市2例;新增1例重症病例来自杭州市。
截至1月24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2例,重症病例7例(累计9例,其中2例已转轻症)。其中: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2例、宁波市6例、温州市10例、嘉兴市4例、绍兴市4例、舟山市2例、金华市2例、衢州市2例、台州市20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1例、温州市1例、嘉兴市1例、台州市4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85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43人,尚有168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23日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各地进一步增强防控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大疫区来浙人员排查,全面形成了“市—区—镇(街)—村(社区)”一体贯通的疫情监测防控格局,多数地区已取消百人以上大型活动,停办所有寺庙活动,关停影剧院、卡拉OK 等娱乐场所,取消农贸市场活禽销售,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非去不可时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