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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河道管理区域“六禁止”——越城区率先完成河道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发布于:2020-10-5 8:03:00  浏览:612次

 本网讯 日前,越城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印发了《关于同意越城区一般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限权的批复》,正式明确辖区涉及的1332条河道和8个湖泊的保护管理范围和限权具体内容,为河道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管理河道提供了基本条件和重要依据。

记者从越城区水利局了解到,批复涵盖市、县、镇(街道)三级河道的划界限权。以环城河为例,根据批复内容,环城河保护管理范围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7米的区域。这意味着该区域内禁止建立“与河道保护、水工程和交通等公共设施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等拉抬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禁止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6项禁止内容外,在管理范围内从事或进行其他有关活动,需按规定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出具意见。

“划界限权补齐了过去河道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越城区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越城区水网密布,由于管理范围不清,常常出现侵占河道的问题,影响河湖生态管控的同时也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2017年,该区按照省水利厅当年发布的1号文件和《有关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相关要求,由区水利局牵头开展各级河道管理范围的划界工作,截至目前,该区全面完成河道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划界总长度约1498公里。

据悉,目前该区已按照批复内容全面实施相关管理工作,水利部门将切实规范沿河禁止性行为和建设活动,保障河道行洪,扎实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裘玮通讯员邢晓翰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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