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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咋办起了“模拟法庭”原来是“学生法官”在模拟演练

发布于:2019-9-8 19:22:00  浏览:648次

“经过合议庭评议,现对本案判决如下:被告人黑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田星晨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当审判长于金含的法槌落下的一瞬,这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命案庭审也落下帷幕。

但您别当真,这是由吉林省长春市吉大慧谷学校七年级学生“扮演”的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进行的一次模拟法庭。

9月7日9时,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大会议室内,工作人员布置好了一个法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等席位一应俱全,会议室大屏幕背景墙上显示着巨大国徽,处处体现着法律的庄严。来自吉林大学附属中学慧谷学校七年级的师生和家长们早早来到这里,孩子们按照事先分配好的角色,各自穿好服装,在现场不停地熟悉着“台词”,气氛紧张而又热烈。

案件讲述的是15岁的初中生黑泽因在学校受到同学欺凌,持刀将被害者伤害致死,最终黑泽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而另外一名参与欺凌黑泽的田星晨因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故事。

9时30分,在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王佳佳的指导下,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起初法官、辩护人以及场下观众还有笑场现象,可随着庭审的深入,孩子们逐渐进入各自角色,小小的模拟法庭与真正的庄严法庭一般不二。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学习预防校园暴力的自护安全常识,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的意识,这是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法制日报社吉林记者站共同开展的“模拟法庭”普法实践活动,旨在推动青少年普法实践教育的广泛开展。

“审判长这个职位是庄严而又神圣,在这次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吉大慧谷学校七年三班的“审判长”于金含说。

“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必须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维护正义的目的。”“辩护人”李宗骏表示,恪守道德底线,遵守职业规范,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

“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知道了法庭审判流程,让我增强了法律意识,也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模拟法庭是一次很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书记员”巩锐说。

“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担当了被告人这个角色,我感觉到法庭是一个很严肃的场合,感觉到法官、检察们都很辛苦。”“被告人”孙建超表示,自己同时也感受到了被告人那种后悔又难过的心情,想呼吁大家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

“我的梦想就是当律师,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明白应该好好学习,这样才能离自己的梦想更进一步”“公诉人”李玟承说。

“青少年作为一类正在蓬勃成长的群体,应当以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知法懂法,不去触碰法律的底线。”吉大慧谷七年三班班主任王潇旭说,作为教育工作者,也应当根据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发展特点,适时适当的给孩子进行法治教育,力争从源头遏制学生的违法行为。

“同学们经过充分的准备,对自己承担的任务也都非常认真的完成,整个庭审过程的程序非常严谨、合格,也再现了我们实际工作中的场景。”宽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孟兰星说,通过今天的模拟法庭活动,希望同学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今后的生活学习中遵章守纪、与法同行,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


来源: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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