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他们手持法槌、守护正义,
他们身处各种爱恨情仇中,
却积极传递真善美,
那么,究竟哪些人才是法官呢?
新修订的法官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都是我们所说的法官。
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他们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他们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他们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此外,新修订的法官法在义务方面对法官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官需要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同时,新修订的法官法在权利方面也对法官给予了新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法官享有不被调离、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权利。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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