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总结推进会近日在重庆举行,来自全国8个试点省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经验交流。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有别于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的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特色,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加大办案力度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试验田”向“示范田”转变,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设置延伸期跟踪监护权履行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为一体,留守、困境儿童多,且普遍存在家庭教育缺失、亲情关爱缺乏的问题。重庆市检察院就以留守、困境儿童民事权益保护为重点,开展民行、刑执检察一体化试点工作。
三峡库区留守儿童程某父母自2013年外出打工后一直未归且未支付生活费,抚养她的祖父母年老体衰,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万州区检察院知悉后积极支持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并承担医疗费和教育费。
试点以来,重庆检察机关明确把侵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支持起诉范围,确定把通过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家事审判监督,为留守、困境儿童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试点工作重点。
在王某某拐卖两名亲生子女的刑事案件中,永川区检察院及时启动民事监督,建议并支持民政局起诉剥夺王某某的监护权,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这两名子女进行解救和妥善安置。
在剥夺或撤销监护权,确定监护人后,为帮助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学习上的一系列问题,重庆检察机关还确定观察处理延伸期,随时跟踪了解监护人履行监护权情况。
涪陵区检察院从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三名未成年女儿无人监护,最终通过大量实地走访,支持起诉确定孩子姑妈作为监护人,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每月每人1000元的救助金政策。
然而,检察官在对三名未成年人持续跟踪发现,孩子亲属有私分其父112万赔偿款的情况,遂立即介入处理,及时发函法院暂停财产分配,最终设立检察官监督的专用账户,建立了检察机关对财产使用的跟踪监督机制,有效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与此同时,重庆检察机关找准留守、困境儿童生活学习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对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督。
针对农村非法营运车违规载学生上学和营运车辆超载问题,试点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发通知,开展整治“黑校车”保障出行安全专项监督。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降低伤害,缓和修复被害人身体和心理的创伤,今年6月20日,渝北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妇幼保健院共同打造了“渝北区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中心”,今后,该区凡系强奸、强制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的被害人,均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的范围。
“‘莎姐’时刻保持鲜活、接地气”
“莎姐”是重庆市三级检察院持续七年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目前已聚合了416名检察官和1058名志愿者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莎姐”们每年都要进校园、进社区上500堂法治课,深受孩子们的欢迎。
维护留守、困境儿童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此,重庆检察机关依托“莎姐”品牌,聚焦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2019年2月11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重庆38个区县的96名中小学老师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一份“远离伤害,防范性侵”的讲课稿和PPT课件。
此前,通过对学校性侵案件分析,重庆检察机关发现,虽然对老师的法治培训也有开展,但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鲜活性,教职员工法治意识和学生自护意识亟待提高。
为此,重庆市教委很快与市检察院达成共识,决定在市检察院设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在校教师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法治意识,并为各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学校培训一批法治教师。
2018年12月13日和18日,重庆市教委先后组织两批共190余名教育系统的干部和各大中小学校的老师走进市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从一件件真实的案例中受到灵魂的洗礼和心灵的感动。
96名老师当场填表申请加入“莎姐”团队,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愿意成为防性侵的志愿者。
此后,重庆市检察院对这批志愿者和法治教师专门建档,春节过后,把精心制作的第一堂法治课的课件发给96名法治教师,希望他们讲好开学的第一堂防性侵法治课。
“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他人。”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八部副主任方维介绍,去年“莎姐”到一所乡村学校上完“防性侵”法治课后,一个男生向派出所举报学校保安有猥亵女同学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目前,该保安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组建由心理咨询师、老师、司法社工、爱心人士等组成的1058名“莎姐”志愿者队伍。
“十几年了,‘莎姐’为什么还是那么鲜活、那么接地气,因为‘莎姐’始终在寻找时代最需要的问题,未成年人有什么新困惑,“莎姐”就有什么新思考,就有什么新作为,这是不容易的。”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长期关注重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谈到“莎姐”品牌时感慨说。
各试点省市刑执检察亮点纷呈
探索对未成年人分管分押、对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特殊教育矫正、对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自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各试点省市基于自身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混押混管”是很多省市普遍存在的情况。
为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落实难题。四川巴中、浙江杭州等地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集中关押,四川雅安、河南南阳探索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分片区集中关押或区县集中“轮换”关押。
郑州市检察院就积极发挥未检职能,协调公安、司法等资源,推动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设置5间未成年人监室,从根本上解决涉罪未成年人“混押混管”问题。
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也是试点工作的重要一环。
为此,江苏淮安推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专门矫正队伍,设立专门矫正场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集中矫正活动,量身定制未成年人个性化矫正方案。
为动员多方力量,助力形成社会综合帮扶合力。上海浦东引入爱心企业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同时,为了维护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重庆万州及时纠正社区矫正未成年人档案未保密违法情形。
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涉罪未成年人羁押。
试点以来,不少试点地区将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对其开展全程科学帮教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已逐步呈现常态化趋势。其中,浙江已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每案必查。
试点期间,试点单位共对269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依职权审查1998人,占比达74.14%。其中不少案件系未检检察官积极创造有效监护帮教等非羁押条件,较大幅度减少了对未成年人不必要的审前羁押。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叶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