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博乐市村村都有法治文化大院
“快请进,我正在给村民们上法治课,可热闹了。”7月17日下午,在新疆博乐市青得里镇塔木根赞格村,村民米尔再提·吐尔地一边说,一边请记者走进他家的法治文化大院。
院子里的葡萄架下铺着地毯,不时有村民进来坐在地毯上听课。米尔再提清了清嗓子,问:“有谁知道,什么样的家庭能申报平安家庭?”村民们纷纷回答:“没有人打架,没有人犯罪……”
68岁的米尔再提是塔木根赞格村的法治宣讲员和党的惠民政策宣讲员。2018年5月25日,米尔再提主动向村委会申请,把自家院子办成法治文化大院。他说:“现在党的政策好,我要把党的好政策向更多村民宣传。”
在塔木根赞格村,有5个法治文化大院。该村有8名法治宣讲员,他们将党的惠民政策、平安建设、法律法规等内容宣讲给村民。
据青得里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于瑞介绍,去年以来,该镇在22个行政村相继建立了76个法治文化大院,共选出125名法治宣讲员,通过他们的宣讲,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博乐市辖五镇一乡、一个国有牧场和五个街道,各村(社区)建有四五个法治文化大院。各乡镇场发挥法治宣讲员、平安建设志愿者作用,采取周一升国旗、开办农牧民夜校、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
塔木根赞格村村民赛甫丁·吾斯曼是村里的养殖大户,他说:“以前我雇人放牧不签劳动合同,会和务工者发生矛盾纠纷。现在,我雇人不仅要签合同,还要找村里的法律顾问帮忙把关合同内容,合同规范了,矛盾纠纷也少了。”
据了解,博乐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平安博乐”建设,有力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形成时时讲法、人人学法、处处见法的浓厚氛围。
博乐市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小富说:“法治宣讲员在宣讲的同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用身边的案例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近年来,博乐市创建8个“自治区优秀平安乡镇(街道)”,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市”等称号。(张蕾 童文艳 李扬)
来源: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叶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