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三级及以上连续天数已达15天,四级以上连续天数已达10天。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森林火险等级为极度危险。根据《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8月1日,我市发布全市高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并下达森林防火禁火令。
8月2日至8月30日禁火期间,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品进入林区,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坎草,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进山狩猎,严禁其他野外用火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森林、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责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灭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凡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为12119。
作者: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金国炳
编辑:雷彦平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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