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高层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高层

汪海燕:遵循法治精神 回应热点案件的社会关切

发布于:2019-7-26 16:39:00  浏览:1100次

  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升格为社会瞩目的焦点,不仅因为孙小果涉嫌多起强奸、伤害等犯罪,社会危害极大,更源于其被判死刑后通过二审、再审及多次减刑最终出狱,改名换姓后又涉嫌多次犯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该院研究认为,2007年9月27日作出的(2006)云高刑再终字第12号刑事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应当予以再审,并在再审过程中对该院1999年3月9日作出的(1998)云高刑一终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一并进行审查。应当说,对孙案再度启动再审,既是对以前几次裁判的检验,也是对社会关切的案件本身及其相关问题的回应。

  程序法定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义之一。孙案影响重大,更应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此案中,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孙小果死刑立即执行,1999年3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云南高院于2007年9月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20年。从法律和逻辑上看,原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因上诉并未生效,原二审判决(死缓)虽已生效但后被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因此,孙案最终生效并被执行的是再审判决(20年)。因此,当前再次启动再审应针对原再审判决(20年)。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是故,此次启动的再审程序应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

  生效裁判具有相应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只有在具备法定条件下,有关机关才有权启动再审程序。从有关公开发布的信息看,云南高院此次启动再审,可能与原审判人员“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有关。应当说,这符合我国法律启动再审的相关要求。《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院应重新审理。案件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不仅玷污了司法纯洁性,极大贬损司法的权威性,而且也很可能会影响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在孙案中,如果有证据表明相关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当然应启动再审程序,以求案件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当然,在启动再审程序之后,审判机关同样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和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全面审查相关证据,关注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与质证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现代法治社会注重司法程序的民主参与,普通民众监督司法,被视为外部监督的有效方式之一。应当说,我国很多案件最终能够得到公正处理,民众的有效参与功不可没。毫无疑问,孙案此次再审以及其它新罪的审判还要继续接受社会的监督。当然,民众的参与和监督并不代表民意审判和定罪。司法审判活动与民意对一个案件的判断程序、方式甚至依据的材料等并不完全相同。孙案的最终处理,法院和审判人员还是应遵循程序法定、证据裁判等要求,以公正裁判回应社会关切,包括原审过程中有无徇私枉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何种问题等。唯有如此,孙案的二次再审才能重塑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就此而言,孙案的二次再审具有超越个案的法治意蕴。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汪海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付静宜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