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网约房”内卖淫,很快被公安部门查获 “您好,请提供所有入住者的身份信息,我们需要上传给公安部门备案。”昨天上午,市民小夏帮外地同学在某平台上预订了越城区的一间网约房,没想到刚下单,房东就发来私信,让她提供身份信息。“房东说,为了安全,每位入住者都需要登记身份信息,他的房源本身也在公安机关备案了。”小夏说。
在许多人看来,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把自己的房子短期出租出去,这不仅盘活了闲置资源,还能带来一笔收益,是一件多赢的事情。但其中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预约居住房屋信息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居住房屋必须进行信息登记。
住进“网约房”的人靠谱吗?
民警帮忙来审核
什么是网约房呢?就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房源,提供用于居住的房屋以及可供居住的其他场所,住客在网上预订并完成交易。一般城市里的各种短租房、日租房、民宿等都属网约房范畴。
“以前房客在第三方平台订我的房子,即使能提供身份证明,我也无法核实真假,更不知道住客中有没有不靠谱的,有时候也担心屋子里会少东西,现在不怕了。”杨女士在越城区世茂黄金大厦有一处网约房,平时主要用于接待来自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游客。她告诉记者,自从《办法》试行以来,越城区公安分局迪荡派出所规范了管理,不但通知各位房东前去备案登记房源,还建立了微信群,要求房东上报每位居住人员的信息。“我们一将信息发上去,民警们就会实时核实,这样至少在入住前,我就可以知晓住进来的人里有没有危险人物。”
金鑫是途家网绍兴地区的负责人,该公司在世茂附近承包了两套房子作为网约房,听说有这个正规的管理办法出台,他第一时间给房子备了案,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以前房客弄坏了屋子里的东西,由于不是实名登记,很多时候无法索赔,加上当时网约房处于灰色地带,有时候只好忍气吞声。现在如果发生同样的情况,租客不赔偿,我们可以直接报警,这对房东权益是个很好的保障。”
“90后”女孩“网约房”内卖淫
被公安部门查获
由于很多网约房经营者都在线上提供房源,租房用房过程全部在网上实现,房东和房客不用直接面对面接触,因此房东也不知道居住这几天房客会干些什么。
一旦网约房在公安部门备案后,流管人员就会对此加大监管力度。如果房客在房内干不法之事,自然也逃不出公安部门的法眼。上周,迪荡派出所就查获了一起网约房内涉黄案件。
一名“90后”安徽女孩,在迪荡某商务楼的一间网约房订了五晚住宿,可从入住第一天起,就有不同的男性出入该房子,流管人员发现异常后蹲点调查,第三天就查明,原来该女子竟是在房内通过微信卖淫。
“幸好该网约房的房东,按照规定备案并登记了入住者信息,如果不是这样,他本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很严重。”迪荡派出所基础副所长张丽萍表示,加强对网约房的管理,不仅可以保障房东权益,对房客也是有利的。“经过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房源,至少是安全的,即使在房内遇到什么意外,也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房东和公安部门。”
建筑、消防、治安
三大安全问题是关键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网约房平台公司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使用权人)、房屋入住人员都要按照要求做好信息登记相关工作。同时,房屋所有权人要保证用于居住的房屋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
但也有一些网约房房东并没有那么自觉,此时便需要公安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迪荡派出所在这半年来,不但建立了辖区内网约房的微信管理群,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网约房入住人员的信息登记,还每月定期对经营的网约房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消除消防、治安、反恐等要素方面的隐患。“从今年1月至今,我们已核查登记入住人员826人,处罚网约房房东2起,发放消防隐患责任整改书5起。”张丽萍说。
迪荡派出所的这套做法,正在更大的范围推进。目前,越城区公安分局要求各派出所对所在地的网约房进行彻底排查,落实好消防、治安、建筑三方面的安全管理,同时对网约房各种信息要全面收集登记。“全区已登记备案网约房142套,我们的要求是,住网约房也要像住酒店那样,正规地办手续。”越城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记者 李颖 编辑:黄靖芳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