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项目在环保审批公示阶段,受到市民的普遍关注。政府充分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公众代表召开论证会,经进一步论证并研究决定,恒源(绍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不予批准。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