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侯亚辉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向网友介绍了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的职能,同时还介绍了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办理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死刑复核案件,以及死刑案件相关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情况。
关于第二检察厅
◆主要承担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时代重大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负责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负责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死刑案件相关业务指导。
◆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于部分重特大敏感案件,可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指定异地管辖、现场督导等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办案效果。
◆纠正冤假错案,有案必办,有诉求必回应,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侯亚辉接受媒体采访。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主持人:光明网 陈畅 访谈嘉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 侯亚辉 主持人 为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检察机关2018年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锐意深化改革,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作为新亮点新成效,2019年“两会”前夕,最高检新闻办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并联合12家重点新闻网站重磅推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局主要负责人和地方检察机关代表与网友在线交流。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主持工作的侯亚辉副厅长。侯厅长,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侯亚辉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2019年1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情况。目前,第一至第十检察厅分管各项检察工作,有的网友可能对各厅的职能不太熟悉,首先请您介绍一下第二检察厅的情况? 侯亚辉 改革后,第二检察厅主要承担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职责,具体讲,主要包括: ●一是负责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二是负责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三是负责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 ●四是办理死刑复核案件; ●五是死刑案件相关业务指导。在上述负责管辖案件犯罪内,要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复核、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并负责对下业务指导。 按照“捕诉一体”改革要求,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我们厅内部也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了专业化的办案组,由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带领组内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开展工作。可以说,这次机构改革对于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 主持人 有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才可能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的? 侯亚辉 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时代重大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人民群众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也有新需求、新期待,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要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相关检察职能,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国家政治安全是一个国家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力,保障国家政权安全、稳定,坚持依法严惩敌对势力针对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或煽动颠覆等破坏活动。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积极参加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对暴恐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遏制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犯罪分子。对重大暴恐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打击效果。最高检也将进一步加强案例研究,指导各级检察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精准、有力打击、震慑暴恐犯罪。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注重推进落实政治安全协调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疑难案件专案进行会商和指导,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类犯罪,净化网络政治空间。 主持人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往往影响恶劣,有些甚至会引发社会恐慌。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侯亚辉 如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命题。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以下三类犯罪。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推进会精神,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力度,做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枪支弹药的犯罪活动,从严惩处累犯、主犯和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以及犯罪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行为人。 ●二是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断完善机制,与相关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 ●三是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切实贯彻《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并配合出台相关指导性案例,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重演。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协作配合,确保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效果。 主持人 针对一些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会如何进行处理? 侯亚辉 要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首先要牢固树立整体办案观,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个案指导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比如检察机关敏感案件互相通报机制,重大敏感案件层报机制等。 同时要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于部分重特大敏感案件,可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指定异地管辖、现场督导等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办案效果。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工作。 对于舆论高度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要严格、审慎处置,采取适当时机、方式、途径开展以案释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众做好相关司法工作的解释、说明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开展典型案例说法,争取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主持人 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将开展哪些工作? 侯亚辉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做好新型毒品案件以及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和专项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在毒品犯罪集中地区建立打击毒品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研究解决证据收集、审查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着力解决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不统一、量刑不均衡等实际问题,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办理毒品案件的专门刑事检察机构或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总结创新符合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办案模式和工作方法,研究制定解决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中突出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严把毒品案件的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 ●四是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比如围绕“6•26”国际禁毒日,检察机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工作情况,以及毒品犯罪趋势特点和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采取推介典型案例、事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还要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毒品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 主持人 冤假错案的纠正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死刑案件,经常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第二检察厅在办理死刑申诉案件及死刑案件指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侯亚辉 根据职能分工,第二检察厅负责办理重大犯罪,如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案件的刑事申诉案件,同时还负责办理死刑复核期间当事人的申诉案件。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办好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做到有案必办,有诉求必回应,妥善化解重罪案件中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加强释法说理,民众对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不满意,有很大程度上是对国家的司法政策、法律规定不了解,在这方面检察机关还要多动脑筋、多做工作,尤其是对于百姓关注的案件,及时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释法说理,采取多种形式让民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处理依据,有效增强民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 ●三是对于确实存在裁判量刑不当需要进行纠正的案件,要敢于监督。如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通过诉讼程序纠正错误的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申诉案件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死刑案件办理的指导工作也是第二检察厅的重要工作之一。去年,我厅对甘肃白银高承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侮辱尸体案,陕西张扣扣故意杀人案,浙江莫焕晶放火、盗窃案等案件进行指导,对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庭审焦点预测、舆情应对、证人出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确保相关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主持人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张军检察长也强调,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第二检察厅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侯亚辉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这是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诠释。检察机关只有在办理案件中才能发现问题,也只有通过办案才能实现法律监督。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推进重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完善监督途径和方法,切实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确保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 继续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监督工作机制非常必要。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办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和复核监督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督促公诉人依法履行支持公诉职责,充分发挥庭审的指控和预防犯罪作用,尤其是要加大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监督力度,重视对死刑案件裁判结果的监督,确保死刑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办理相关死刑复核案件。以最高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报和省级检察院提请监督案件、重大情况报告及备案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案件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省级检察院对死缓和未上诉未抗诉的死刑立即执行两类案件的复核监督工作,推动死刑复核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监督方式方面,检察既注重检察刚性监督,增强监督力度,也将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对于办案中发现违法情况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利用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效监管,努力实现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主持人 2019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全面推开。在这方面,第二检察厅将开展哪些工作?中间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侯亚辉 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总体上可以分为程序从宽和实体从宽两个大部分。对于重罪案件,证据要求、证明要求都相对更高,在诉讼程序上一般很难简化。重罪案件中的认罪认罚从宽主要落脚点还是在量刑方面,由于目前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如何从宽量刑尚未出台具体的适用标准,结合我们以往的办案情况,主要就是体现在如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酌定量刑情节方面予以考虑。 可以说,重罪案件中如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重罪案件也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但如何具体落实确实值得研究。下一步,我们也将对此问题开展调研,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和典型案例。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面推开过程中,要把握好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基本原则。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重视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审查工作。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做到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片面从严或者一味从宽等错误倾向。尤其对重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要严格把握、谨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要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次数、后果等事实确定基准刑,量刑建议要在基准刑的基础上进行。 此外,还要妥善处理好民意与量刑宽严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众媒体是司法监督的利器,也是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媒介。既要倾听民意,同时也要善于引导民众树立法治思维。 主持人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今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也提出“四大检察”要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在您看来,新时代要如何加强队伍建设,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侯亚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对我们的公诉职能定位、办案理念、办案模式、工作方式等方面都带来了重大影响,如何更好地科学配置人员、调整办案模式、改进工作方式是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的一年,我们将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罪检察队伍。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关键在于突出专业化。“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使得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更能从全局的角度去考虑谋划,有效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整体效能。这与以往的工作模式存在一定差别,对检察人员的岗位素能、业务水平等,确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内容更加丰富,肩上的担子重了,我们该怎么办?我认为,根本上还是要以“稳进、落实、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总基调。不仅要做到稳中有进,扎实落实,还要实中有升。 在思想建设方面,坚定不移地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检察之路。坚定不移地按照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统筹和谋划重大犯罪检察工作。 在业务建设方面,规范重罪类案审查办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分类化办理机制;建立重罪案件类案指引制度,统一重罪检察办案标准,探索制定重罪案件业务管理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类型案件。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相关机制,切实提升整体监督合力。 落实“科技强检”,依托“智慧检务”、“智慧公诉”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以及重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等研发,提高重罪案件办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廉洁监督。严明干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规定、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把党纪党规贯彻落到实处。 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学习培训工作也是重中之重。我们确定2019年为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学习培训年”。第二检察厅将立足捕诉一体化和业务部门全链条办案需求,重点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的目标,聚焦核心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内的实务培训和业务研修,并联合公安部开展相关办案机制培训工作。各地区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质。开展案例教学、案件互评、专家授课、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活动,用好“检答网”平台,提升办案人员适用法律、审查证据、把握政策、释法说理、舆情应对等综合能力和专业化办案水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侯亚辉接受媒体采访。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主持人:光明网 陈畅
访谈嘉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 侯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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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检察机关2018年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锐意深化改革,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作为新亮点新成效,2019年“两会”前夕,最高检新闻办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并联合12家重点新闻网站重磅推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局主要负责人和地方检察机关代表与网友在线交流。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主持工作的侯亚辉副厅长。侯厅长,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侯亚辉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2019年1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情况。目前,第一至第十检察厅分管各项检察工作,有的网友可能对各厅的职能不太熟悉,首先请您介绍一下第二检察厅的情况?
改革后,第二检察厅主要承担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职责,具体讲,主要包括:
●一是负责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二是负责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三是负责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
●四是办理死刑复核案件;
●五是死刑案件相关业务指导。在上述负责管辖案件犯罪内,要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复核、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并负责对下业务指导。
按照“捕诉一体”改革要求,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我们厅内部也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了专业化的办案组,由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带领组内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开展工作。可以说,这次机构改革对于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
有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才可能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的?
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时代重大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人民群众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也有新需求、新期待,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要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相关检察职能,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国家政治安全是一个国家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力,保障国家政权安全、稳定,坚持依法严惩敌对势力针对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或煽动颠覆等破坏活动。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积极参加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对暴恐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遏制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犯罪分子。对重大暴恐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打击效果。最高检也将进一步加强案例研究,指导各级检察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精准、有力打击、震慑暴恐犯罪。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注重推进落实政治安全协调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疑难案件专案进行会商和指导,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类犯罪,净化网络政治空间。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往往影响恶劣,有些甚至会引发社会恐慌。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如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命题。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以下三类犯罪。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推进会精神,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力度,做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枪支弹药的犯罪活动,从严惩处累犯、主犯和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以及犯罪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行为人。
●二是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断完善机制,与相关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
●三是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切实贯彻《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并配合出台相关指导性案例,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重演。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协作配合,确保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效果。
针对一些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会如何进行处理?
要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首先要牢固树立整体办案观,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个案指导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比如检察机关敏感案件互相通报机制,重大敏感案件层报机制等。
同时要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于部分重特大敏感案件,可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指定异地管辖、现场督导等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办案效果。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工作。
对于舆论高度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要严格、审慎处置,采取适当时机、方式、途径开展以案释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众做好相关司法工作的解释、说明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开展典型案例说法,争取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将开展哪些工作?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做好新型毒品案件以及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和专项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在毒品犯罪集中地区建立打击毒品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研究解决证据收集、审查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着力解决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不统一、量刑不均衡等实际问题,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办理毒品案件的专门刑事检察机构或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总结创新符合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办案模式和工作方法,研究制定解决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中突出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严把毒品案件的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
●四是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比如围绕“6•26”国际禁毒日,检察机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工作情况,以及毒品犯罪趋势特点和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采取推介典型案例、事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还要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毒品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
冤假错案的纠正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死刑案件,经常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第二检察厅在办理死刑申诉案件及死刑案件指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根据职能分工,第二检察厅负责办理重大犯罪,如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案件的刑事申诉案件,同时还负责办理死刑复核期间当事人的申诉案件。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办好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做到有案必办,有诉求必回应,妥善化解重罪案件中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加强释法说理,民众对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不满意,有很大程度上是对国家的司法政策、法律规定不了解,在这方面检察机关还要多动脑筋、多做工作,尤其是对于百姓关注的案件,及时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释法说理,采取多种形式让民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处理依据,有效增强民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
●三是对于确实存在裁判量刑不当需要进行纠正的案件,要敢于监督。如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通过诉讼程序纠正错误的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申诉案件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死刑案件办理的指导工作也是第二检察厅的重要工作之一。去年,我厅对甘肃白银高承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侮辱尸体案,陕西张扣扣故意杀人案,浙江莫焕晶放火、盗窃案等案件进行指导,对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庭审焦点预测、舆情应对、证人出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确保相关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张军检察长也强调,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第二检察厅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这是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诠释。检察机关只有在办理案件中才能发现问题,也只有通过办案才能实现法律监督。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推进重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完善监督途径和方法,切实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确保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
继续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监督工作机制非常必要。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办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和复核监督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督促公诉人依法履行支持公诉职责,充分发挥庭审的指控和预防犯罪作用,尤其是要加大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监督力度,重视对死刑案件裁判结果的监督,确保死刑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办理相关死刑复核案件。以最高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报和省级检察院提请监督案件、重大情况报告及备案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案件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省级检察院对死缓和未上诉未抗诉的死刑立即执行两类案件的复核监督工作,推动死刑复核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监督方式方面,检察既注重检察刚性监督,增强监督力度,也将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对于办案中发现违法情况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利用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效监管,努力实现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2019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全面推开。在这方面,第二检察厅将开展哪些工作?中间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总体上可以分为程序从宽和实体从宽两个大部分。对于重罪案件,证据要求、证明要求都相对更高,在诉讼程序上一般很难简化。重罪案件中的认罪认罚从宽主要落脚点还是在量刑方面,由于目前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如何从宽量刑尚未出台具体的适用标准,结合我们以往的办案情况,主要就是体现在如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酌定量刑情节方面予以考虑。
可以说,重罪案件中如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重罪案件也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但如何具体落实确实值得研究。下一步,我们也将对此问题开展调研,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和典型案例。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面推开过程中,要把握好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基本原则。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重视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审查工作。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做到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片面从严或者一味从宽等错误倾向。尤其对重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要严格把握、谨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要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次数、后果等事实确定基准刑,量刑建议要在基准刑的基础上进行。
此外,还要妥善处理好民意与量刑宽严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众媒体是司法监督的利器,也是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媒介。既要倾听民意,同时也要善于引导民众树立法治思维。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今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也提出“四大检察”要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在您看来,新时代要如何加强队伍建设,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对我们的公诉职能定位、办案理念、办案模式、工作方式等方面都带来了重大影响,如何更好地科学配置人员、调整办案模式、改进工作方式是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的一年,我们将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罪检察队伍。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关键在于突出专业化。“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使得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更能从全局的角度去考虑谋划,有效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整体效能。这与以往的工作模式存在一定差别,对检察人员的岗位素能、业务水平等,确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内容更加丰富,肩上的担子重了,我们该怎么办?我认为,根本上还是要以“稳进、落实、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总基调。不仅要做到稳中有进,扎实落实,还要实中有升。
在思想建设方面,坚定不移地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检察之路。坚定不移地按照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统筹和谋划重大犯罪检察工作。
在业务建设方面,规范重罪类案审查办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分类化办理机制;建立重罪案件类案指引制度,统一重罪检察办案标准,探索制定重罪案件业务管理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类型案件。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相关机制,切实提升整体监督合力。
落实“科技强检”,依托“智慧检务”、“智慧公诉”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以及重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等研发,提高重罪案件办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廉洁监督。严明干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规定、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把党纪党规贯彻落到实处。
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学习培训工作也是重中之重。我们确定2019年为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学习培训年”。第二检察厅将立足捕诉一体化和业务部门全链条办案需求,重点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的目标,聚焦核心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内的实务培训和业务研修,并联合公安部开展相关办案机制培训工作。各地区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质。开展案例教学、案件互评、专家授课、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活动,用好“检答网”平台,提升办案人员适用法律、审查证据、把握政策、释法说理、舆情应对等综合能力和专业化办案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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