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日发布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就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请完成了审核,决定排除其中部分商品,有关事项如下:
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付静宜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