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有一份未检科的快递。”
给未检科的快递?
看起来薄薄的一个纸包,是什么呢……?
打开一看,
未检干警们忍不住一声欢呼——
是大学录取通知书!
随同录取通知书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封来自一位未检老朋友的来信。熟悉的字迹,真诚的话语,字里行间满溢而出的希望和阳光,让未检干警们欣慰地露出了微笑……
这位少年朋友名叫小方(化名),他和塘沽未检的故事,还要从去年说起……
2017年底,小方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天津市塘沽检察院未检科受理此案后,经审查发现,小方正在上高三,马上进入高考冲刺的关键阶段,而且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这样的一个孩子,怎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一切起始于他一时贪欲作祟的行差踏错。
小方在明知自己的朋友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为了那么几百元的好处费,几次替这个所谓的朋友提取赃款。那时法律意识淡薄的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直到那一天,他被警察从学校明亮的教室里带走,才恍然发觉自己已经犯下了大错。
一名前途似锦的“学生”,
就这样,
沦落成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更改的岂止是称呼呢?
原本触手可及的未来,
那些对美好的期待、对幸福的追求,
都在这个称呼之中、在铁窗之下,
化为了泡影。
“检察官姐姐,我还能参加高考吗?”
小方哭着问。
承办检察官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小方作出了无逮捕必要不捕的决定,并且在不捕后对他进行跟踪帮教,给了他继续上学、参加高考的机会。帮教期间,承办检察官一直与小方保持着联系,一封封书信、一通通电话,倾听了几个月来检察官对小方的关心与勉励,也见证了小方在检察官教育下的忏悔与成长。
那一天,
小方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校园,
老师的一声:“同学!”
令他恍如隔世,
泪如泉涌。
“我终于回来了!回到了过去的生活,仍然是一名为了高考而奋斗的学生。但是,我与过去一样,也不一样了。谢谢未检检察官!我一定不让你们失望!
2018年,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未检科在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真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经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报请检察长批准,最终对涉罪未成年人小方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9月10日,塘沽院未检科召开了不起诉宣布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小方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了不起诉的决定,充分阐明了对小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和训诫。同时,承办检察官还为小方量身定制了一套帮教计划,准备在一年的时间内继续对他进行跟踪帮教,防止再犯的同时,也对他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这时的小方,
脸上终于露出了由衷的笑意。
他捏紧了手中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语气异常坚定。
“非常感谢检察官的这个决定。
我一定谨记教诲,
约束自己,好好学习,
积极表现,做一个守法公民!
竭尽全力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升自己、创造价值提供帮助,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初衷。我们将继续坚守初心,踏实工作,不断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迈向美好的未来。
来源:天津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濮阳艺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