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切实加强改革督察 坚定不移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9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第四次会议,专题部署改革督察工作。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按照中央改革办要求,切实加强改革督察,以督察促落实,以督察明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改革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在人民法院落地见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改革办工作部署,审议了《2018年度司法改革集中督察工作总体方案》(讨论稿)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督察工作办法(试行)》(讨论稿),对近期将开展的司法改革重点项目专项督察进行了部署。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督察工作。当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全面落实、综合配套、整体推进阶段,矛盾和问题更多集中到“抓落实、见实效”问题上。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改革方向,聚焦重点、夯实责任,按照中央改革办部署,认真开展此次督察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周强要求,要坚决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把督察手段用足用好。要由院领导挂帅出征,司改办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重点负责,参与部门积极参与,形成院领导带头、领导小组统筹、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良好督察格局。督察要多措并举、动真碰硬,既要听面上汇报,又要实地“听、查、访、评”,灵活采用随机谈话、调查问卷、查看案件管理系统、随机抽查案件卷宗等督察手段,确保听到真声音,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要将改革实绩列入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改革进度慢、落实不到位、问题未整改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延误改革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周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司法改革任务点多面广,本轮改革督察工作既要对表对标中央任务,以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产权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联合信用惩戒等为重点内容,又要结合法院实际,抓好深化执行改革、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督察。要增强督察针对性,特别是通过督察工作及时纠正偏差,推动制度更加配套、机制更加健全、措施更加完善。
周强强调,要注重发掘改革亮点,鼓励引导地方发挥创新活力。要通过督察发现问题、鞭策后进,同时要注意抓正面典型、推广经验。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有利于”标准,鼓励地方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以改革思维和改革举措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要积极挖掘、总结基层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带动各地区改革均衡发展。
周强要求,要加快建规立制,健全完善常态化司法督察工作机制。要健全督察报告机制,通过督察报告全面总结分析改革进度、落实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及时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健全反馈整改机制,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法院,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督促及时整改。要健全问责追责机制,明确追责情形和问责措施,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要完善督察考评机制,将司法质效指标、人民群众获得感等综合因素作为督察量化评估的组成部分,从系统集成层面评估改革整体效果,推动改革深入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党组成员孙华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玄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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