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南京浦口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共青团区委举办的区第七届“十佳青年”评选中,浦口法院干警徐馨经过层层筛选,被评为区第七届“十佳青年”。
从一个听不懂方言的“城里姑娘”成了今天这个可以和当地群众自如交流的乡村法官,并成功入选“十佳青年”,徐馨走过了怎么样的“心路历程”?
剑胆琴心
秉公执法守正义
自被任命为法官已有七年,徐馨先后在浦口法院民一庭、少年家事庭、永宁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民、刑事案件千余件。她办理的多个优秀案例被各类省、市级媒体报道、转载,在少年家事庭期间办理的家事案件曾获南京市“家事及未成年人优秀典型案例”。
2013年,徐馨办理了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原告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庭审中,原告提出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但被告认为原告已经超出退休年龄,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该项诉讼请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一般处理原则,原告超出退休年龄通常不支持误工损失。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馨多次进行现场走访,通过与原告的街坊邻居和雇主的交流,才了解到这位老太太独自照顾瘫痪的儿子,为赚取生活费,长年身兼两份钟点工,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她无法打工,失去收入来源,但却因为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无法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误工证明。通过调查确认了这一情况后,她依法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误工损失。
原告收到判决后,找到徐馨的办公室握住她的手说:“谢谢你,姑娘!你手太冷了,我帮你捂捂。”徐馨说,那个冬日的午后,是她心里的光。每次办案遇到困难,她总会记起那双粗糙而温暖的大手,给她无尽的能量。
投身基层
“法润乡土”促和谐
初到永宁法庭,她因为听不懂方言,开庭时只能依赖当地的书记员“翻译”。两年来,她走村串巷、上门送达,到田间地头查勘现场、调解纠纷,不管在哪里办案,办哪一种类型的案件,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可能性。为了查清继承案件的遗产明细,她不顾夏日炎热,多次前往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进行调查;为了避免身体不便的当事人来回奔波,她亲自上门,到瘫痪的老人家中进行走访;为了处理一对聋哑人的离婚纠纷,她用手机打字的方式和当事人无声开庭;为了保护特殊案件当事人的自尊心,她谢绝媒体对案件和法官的正面宣传。
在永宁法庭期间,徐馨办理的“盛某诉公路管理处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侯某诉侯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雍某诉范某等继承纠纷案”“邵某等18人诉李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四个案件入选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她本人也多次受邀走进演播室,通过电视媒体展示女法官的专业风采。
不忘初心
“法治天下”传大爱
在少年家事庭工作期间,她看到孩子们因为缺乏安全意识受到伤害,看到失足青少年因为不懂法律知识而误入歧途,作为一个母亲,她感到无比痛心。
在法院关工委的组织下,徐馨每年都会多次走进全区的大、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每一次去学校授课,她都会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精心准备内容丰富的课件。在硬件设备不齐全的农村希望小学,无法采用多媒体教学,她就自己制作教具、准备小礼物,和孩子们在操场上边游戏边学习。她和大学生谈青春,和中学生谈理想,和小学生讲安全故事,每一次授课都会收获孩子们满满的喜爱。
在审判台上,她是一名严肃的法官;在讲台上,她是孩子们心中可爱的法官阿姨。听过徐馨讲法治课的同事和学校的老师对她的课有这样的评价:“生动、触动、感动。”在人民小学的操场上,上完课的法官阿姨被孩子们紧紧围住,因为孩子们太喜欢她,连她随身携带的签字笔都被要去作为纪念;在十四中的大礼堂,所有的学生在法官阿姨的带领下,齐声朗读《少年中国说》,当“少年强则国强”的铿锵字句在礼堂里回荡,每个人心中的感动都浸湿了眼眶。
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多年,徐馨不忘初心,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法律的忠诚,坚守公平正义,心系基层民生,用忠诚注解青春,用汗水浇筑正义,在金色的天平上绽放出娇艳的铿锵玫瑰!(周 超 陈 坚)
来源:江苏法制报 责任编辑:彭绮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