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要闻

最高法发文规范裁判文书:不得用贬损人格尊严的用语

发布于:2018-6-12 17:12:00  浏览:1008次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明确,裁判文书行文应当规范、准确、清楚、朴实、庄重、凝炼,一般不得使用方言、俚语、土语、生僻词语、古旧词语、外语;特殊情形必须使用的,应当注明实际含义。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应当避免使用主观臆断的表达方式、不恰当的修辞方法和学术化的写作风格,不得使用贬损人格尊严、具有强烈感情色彩、明显有违常识常理常情的用语,不能未经分析论证而直接使用“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之类的表述作为结论性论断。(记者 阚枫)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