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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30个事项将实现全市通办 - 办理公积金业务又省了一份心

发布于:2018-5-11 23:00:43  浏览:1012次
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再升级。从5月15日起,绍兴住房公积金30个服务事项将全面实现全市通办,不仅如此,住房公积金同城通办服务事项还实行承诺办件方式,承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据悉,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依托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采用“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方式,自5月15日开始,以受理地受理审核办事材料并收取和寄送复印件、归属地凭材料复印件办理的方式实现30个事项全市通办。

对于市民来说,最想知道的,一是全市通办的30个事项包含哪些,二是具体办理流程。今天本报就奉上这份“攻略”,希望能给到有需要的市民们一点帮助。

具体事项包括: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住房公积金退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具体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同城通办事项申请表》,向受理地中心提出公积金同城通办事项申请。

二、受理确认

受理地中心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妥材料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签名,同时,在《同城通办事项申请表》上加盖受理业务章后,与原件资料一并退还给申请人。

三、传递资料

受理地中心在受理办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同城通办事项材料复印件与《同城通办事项申请表》寄往归属地中心。

四、收件办理

归属地中心收到同城通办事项材料后,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复核,符合条件,系缴存类、提取类、年度验审类、贷款合同变更或提前部分还贷业务的,即时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和受理地中心;属贷款申请、贷款结清类业务的,通知申请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月 半)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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