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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改革浙江实践亮点纷呈

发布于:2017-9-4 9:31:31  浏览:987次
证人是哪位?就连性别都是保密的
很多话要说?庭前会议上先说个够
证据有疑问?侦查人员出庭讲清楚
庭审实质化改革浙江实践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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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

  造成被害人脸上一条长长伤口的是什么凶器,砍刀还是钥匙?为了解开这个谜,近日,温州鹿城法院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中,请了一位专家证人。专家作为证人出庭,在浙江已经不是新鲜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均以此为目标,各项司法工作都为此而努力。我省法院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庭前会议、非法   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并形成了不少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女证人发出“男声”
  李某是一名江湖经验丰富的老扒手,他被指控在湖州市区的一个公交车站扒窃手机。但是,庭审中,李某却“理直气壮”地否认了。
  负责抓捕李某的民警潘某容和协助民警的保安徐某峰出庭,还原了事发经过。潘某容说,当天,警方根据监控跟踪到李某的踪迹,李某打算乘出租车逃离,走前他正在扔那部刚从被害人处窃得的手机。就在他扔的时候,潘某容和保安徐某峰将他及时抓获。
  李某的语气终于不再强硬,最后不得不承认,手机确实是他偷的。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差,又是累犯,湖州吴兴区法院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质询,在我省法院刑事案件审理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以湖州法院为例,今年1到8月有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共53人出庭,对还原案件事实、让被告人认罪服法起到了关键作用。
 不过,也有让刑庭法官苦恼的情况,比如并不是所有证人都肯大方站出来作证,“最大的担忧可能还是怕遭报复”。
  温州中院曾公开审理过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公诉机关的指控有一个情节:被告人林某经常通过快递包裹邮寄枪支。但林某否认,他说被抓获时准备邮寄的包裹是受他人委托,自己并不知情。
  案件中有个关键证人——快递员叶某,她在案发前多次接收林某包裹。然而,在收到法庭出庭通知书后,叶某胆怯了。温州中院把叶某和她丈夫都请到了法院,实地查看隐蔽作证室,从而彻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隐蔽作证室与审判法庭一墙之隔。叶某可以通过作证室的电脑看到法庭上的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而法庭里的人也可以通过电脑看到她,只不过,画面是打了马赛克的。同时,话筒也具有变声功能,叶某说话的时候,声音已经经过技术处理,尖细的女声变成了粗犷的男声。
  庭审当天,叶某在隐蔽作证室与林某进行了“隔空对质”。温州中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林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目前,温州包括中院在内的10家法院安装了隐蔽作证设备。2015以来,温州全市法院共有16名证人通过隐蔽作证设备出庭作证,有效减轻了证人直接面对被告人、法庭以及旁听人员的心理压力。从2015年至今,温州两级法院实际有639起案件1013人出庭作证,实际到庭率为64.85%。
  庭前会议有很大功劳
  “在以往的案件审理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没有召开庭前会议,如果庭审中出现提交新证据、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等情况,就会频繁地休庭,不仅会使庭审效率降低,也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台州中院院长王中毅介绍说。
  为此,台州从中院层面出台了《刑事诉讼庭前会议操作规范》,细化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的庭前审查程序,将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无争议的证据在庭审中简化出示,从而提高庭审效率。
  肖艺苑是椒江法院刑庭的一名法官助理。她参与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庭前会议中,涉案的所有18名借钱给被告人的被害人全部参加。 “被害人在会上当场确认借款数额等,保证了他们在庭审中无法发表的意见得以发表。他们该说的话,主审法官都由他们说完。从一开始的吵闹,到庭审中的冷静,再到判后的平静,庭前会议有很大功劳。”肖艺苑说。
  乐清法院在审理滕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期间,辩护人曾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认为案件事实还不清楚。随后,乐清法院在乐清市看守所召开了庭前会议。侦查人员在会上进行了相关解释,公诉机关也提交了审查报告,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最终,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辩护人不再申请启动排非程序。
  今年1至7月,温州两级法院共在79件案情重大或证据存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召开庭前会议。
  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纠正冤错案件的经验总结,也是实现庭审实质化改革目标重要一环。
  湖州吴兴法院审理被告人许某涉嫌诈骗一案,辩护人质疑提讯证上的提审人员与笔录记载不一致、被告人笔录存在多处空行以及在安徽合肥进行的搜查,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的见证人为湖州本地人等多项证据存在瑕疵。
  法庭通知了3名侦查人员出庭,侦查人员进行了一一说明:提审人员的不一致系笔误,讯问地点实为湖州市看守所,笔录出现大段空行系系统自动生成,均因侦查人员疏忽,未予及时修正导致;搜查时被告人均在现场,且被告人许某在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由于异地执法,情况紧急,未能在当地找到见证人,由驾驶员作为见证人签字。
  “当天,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50余名民警旁听了庭审,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对强化侦查人员依法取证的意识、提升办案质量也是大有裨益的。”吴兴法院刑庭庭长黄婷玉说。
  湖州法院已对2件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充分举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温萱 杨琛琛 刘云  编辑: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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