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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全面实施跨域立案

发布于:2017-7-20 22:30:00  浏览:1108次
  法制网讯(记者周斌)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全面启动巡回区跨域立案工作,标志着第三巡回法庭辖区法院建立起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当天,来自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的五位当事人,就近选择收件法院提交申请材料。在收件法院的引导下,当事人短短十几分钟便拿到最高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跨域立案大幅提升人民法院的立案效率,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
  为了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于今年四月份前往福建省进行系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现场走访的形式,详细了解跨域立案的工作流程,并根据最高法院的工作实际反复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今年6月13日,第三巡回法庭在福建开展跨域立案试点工作。家住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的农民何某林,就近来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立案庭进行跨域立案,十几分钟后便成功立案。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后,第三巡回法庭辖区的群众反映热烈,纷纷致电第三巡回法庭及当地法院,仔细询问跨域立案具体流程。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第三巡回法庭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工作节奏,与辖区各法院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并多次进行联合演练,确保辖区跨域立案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
  跨域立案现场,第三巡回法庭分管诉讼服务中心的庭领导马永欣对跨域立案流程进行详细介绍。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一、二审案件外,第三巡回法庭主要审理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或者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以及 巡回区内属于第三巡回法庭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对于第三巡回法庭受理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收件法院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将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推送至第三巡回法庭。第三巡回法庭决定立案的,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将扫描件推送至收件法院,由收件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之后,收件法院将申请材料寄往第三巡回法庭。跨域立案注重即时性、互动性,收件法院的法官当面指引,案件当事人亲身参与,一般情况下十几分钟即可获得反馈结果。
  第三巡回法庭率先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家门口的最高法院”送到普通群众身边,将诉讼服务工作延伸至巡回各地,大大节约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结合已经开展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第三巡回法庭已经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别案件远程接访、立案全覆盖,让基层群众有更多机会、更便捷的渠道,真切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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