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要闻

“12·4”宪法日特别报道:宪法法律正在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

发布于:2017-12-4 10:08:00  浏览:910次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取得明显成效。
  宣誓制度常态化将宪法理念根植心中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多次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2016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了宪法宣誓制度,鞭策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宪法责任。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017年 7月 17日,228名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在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的率领下,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进行宪法宣誓对入额检察官而言是一种激励和鞭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将宪法理念牢记心中,用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宣誓活动结束后,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立案监督处处长张建忠表示。
  最高检举行首批入额检察官宣誓活动,是检察机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一个生动缩影。
  记者采访了解到,宪法宣誓制度在检察机关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宪法宣誓已成为每一名入额检察官履职的必经程序。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在检察官法律职务晋升以及行政干部任命时,普遍在就职时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新任职人员强化宪法法律信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是我们检察官对宪法、对国家、对人民的一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誓言,维护公平正义!”近日,河北省任县检察院举行宣誓仪式时,该院检察官吴文丽如是说。
  记者注意到,党的十九大以后,宪法宣誓成为多地检察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形式。通过宣誓,检察干警纷纷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群众关注热点难点成检察机关普法重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这就要求检察机关除了自身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忠诚履职之外,还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分内职责、应尽义务。
  在记者采访中,各地检察院普遍表达了这一观点——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难点就是检察机关普法的重点。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暴力化、低龄化、成人化趋势,尤其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此,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全方位筑牢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2016年6月,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部署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受到社会公众普遍点赞。
  “‘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旨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全国巡讲团的23名讲师,是最高检、教育部从全国16个省、直辖市选拔的。讲师们多为长期从事未检工作的一线检察官,其中有重庆“莎姐”、四川成都“亮晶晶”、浙江湖州“春燕工作室”等知名未检团队成员。
  “巡讲克服了单纯说教问题,与未成年人平等交流,注重互动参与,引入未成年人喜欢的流行时尚元素和发生在校园的真实案例,非常契合当前校园法治教育需求,广大中小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法律知识,培养了法治意识。”参加过巡讲活动的广大师生、家长普遍认为。
  在全国巡讲团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加强配合,周密组织,共组建了80余支2000多人的省、市巡讲团在辖区内进行巡讲。截至2017年5月,各地检察机关共组织巡讲1.7万余场,覆盖1.8万余所学校和1780万名中小学生,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把中老年人、高科技企业、农民等群体纳入普法宣传工作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因人施教,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而在普法手段上,检察机关十分注重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普法新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传播检察正能量,唱响法治好声音。目前,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均已实现了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全覆盖、新闻发言人全覆盖,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平台。
  以案释法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
  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司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在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看来,“以案释法”是最受群众欢迎、最易接受的普法形式之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有力举措。对此,近年来,最高检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将以案释法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
  据了解,自2016年10月起,上海、广东、四川、重庆、安徽等五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审查逮捕诉讼化试点工作,以“诉讼式审查”的形式,全面听取侦查机关、辩护律师、被害人家属等诉讼各方当事人意见,最后作出综合审查判断,把审查逮捕的过程变为释法说理、宣讲法治的过程。
  针对一些疑难复杂的不起诉、不抗诉和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开审查听证等方式,全面听取当事人、律师、其他部门案件承办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就案件矛盾焦点问题深入进行解析论证和释法说理,努力把公开审查听证会变为一场场精彩的法治公开课。
  近年来,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河北衡水杀医案”“山东济南非法疫苗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加强释法普法,充分揭露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民利的决心和成效。
  为了细化检察环节以案释法,落实普法责任制,2017年6月,最高检对2015年7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以案释法提供更加规范、明确的操作指引。
  “专门出台文件,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化更加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法治建设无止境,检察机关普法工作将一直在路上。(记者 徐日丹)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陈雪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