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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电子政务专项审计情况公示

发布于:2017-11-23 13:22:36  浏览:760次
根据审计通知书,绍兴市审计局审计组于2016年11月对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5年度电子政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本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交警支队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情况

2015年交警支队共申请安排17个项目电子政务建设资金1585.20万元,市财政局分3次下拨,具体实施完成的项目为7个,其余10个项目在2016年完成。

二、审计存在问题公示

(一)关于交警电子政务项目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总收入1585.20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629.99万元,包括项目建设支出186.95万元,网络线路租金443.04万元。其余955.21万元在下一年度即2016年度支付。

(二)交警支队2015年7个项目,有2个未经验收就支付了全部费用。后期已整改为:微信项目在2016年第二期招标结束后,和2015年的第一期项目一起,由市政府电子政务专家实施验收;车管所系统维护项目也邀请市政府电子政务专家重新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实施支付。信息类项目验收,交警支队已认真听取审计意见,建立专家库,通过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

(三)交警支队袍江车管所办公场所监控。

袍江车管所办公场所监控费用合同推广到整个交警支队的说明:该系统建设于2012年,为规范车管所窗口服务设施建设,监管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保护办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车管所首次安装带有拾音器的场内监控。首批新建监控中心一间、袍江车管所1号~3号办理大厅、车辆检测大厅共新增49个监控点、2个室外立杆监控点、利旧28个监控点。录像保存期为15天。最终收费标准按550元/月/点收取(系统安装集成、维护费250元/月/点+监控点设备、安装、维护300/月/点)。

后期因对项目拓展前景考虑,同时其它办公区域也有安装监控点的需求,根据实际需求对部分监控点进行移位增加所有录像存储周期,由原15天升级至3个月。

根据双方协商,这部分设备增加,包括袍江车管所原49路监控点也同期增加设备,后端仍以250元/月/点进行收取,并要求电信公司在对网络调整、设备添加及施工费,均实行免费维护。

目前,已统计出监控点费用重复收取的时间和金额,确定金额后在2016年电信公司租金中给予了扣除。

(四)交警支队网络线路租费情况公示

1、交警支队网络建设于2006年完成公安网四级网络建设,2009年建设绿波带项目,开始对路口信号灯控设施进行联网建设,2010年开始对原有2M数字电路进行改造升级,由此开始大面积租用裸光纤。2011年初,根据当时使用现状和需求,考虑到电信公司网络稳定性较好、双方协作效率较高、服务响应速度较快,同时交警支队作为该公司的重要客户,服务增长需求较快,经双方协商签订了网络资费框架协议。

2、“绿波带、高低位、电子警察”项目裸光纤和区内区间数字电路费用1124988元。

3、“监控租费”费用1633684.37元。

部分协议内容有租期续展的约定,在审计提出意见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经市电子政务中心专家评估后,公开招标后实施。

(五)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咨询服务热线项目。

2010年6月份,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为创建服务型行业,提升为老百姓服务感知和工作效率,向中国电信绍兴分公司提出申请BPO专业呼叫中心服务外包需求。(车管所经过了解,当地仅中国电信可提供此专业服务,双方采取定向谈判,未公开向社会进行招投标)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咨询服务热线项目建设初期,呼叫中心建于绍兴东街电信公司,由电信公司提供话务员、知识库、工单系统、场地等,并与袍江车管所采用光纤VPN接入进行业务联网,上述列项均为租用,租费为第一年:24万元/年(含系统软件开发等);第二年18万/年。

其后因车管所业务范围、知识专业性等实际情况,电信公司话务员面对用户的咨询无法全面、实时回复,经双方协商后将呼叫中心搬迁至袍江车管所内,新建专业坐席台,从而产生了部分新增费用如:外派话务员交通补贴、光纤接入、呼叫中心坐席功能租用费等,合计增加费用23万/年。

2012年11月15日,随着车辆保有量增加,咨询电话业务量也相应增长,增加了两名工作人员,同时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咨询服务热线协议》第九条增加开支5000元/月/人的费用。

综上:18万/年(协议一)+23万/年(搬迁后协议二)+12万/年(从5人增加至7人)=53万/年(即44166元/月)。

以上项目为交警支队购买服务类相关费用,将整改为向社会公开实施政府采购,通过招投标程序进行。

三、今后工作重点

通过本次审计,交警支队将把节约使用财政性资金及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两个层面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对以前年度电信、移动公司租金等各类时间较长的历史合同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审计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支付网络经费,进一步节约财政性资金,发挥财政性资金的绩效,规范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以上审计情况,特向社会公示。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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