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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拾金不昧,诸暨180名司乘人员获得奖励----司乘人员拾金不昧,公交公司奖励“善心”

发布于:2017-1-11 11:53:55  浏览:897次
来源:诸暨日报 

拾金不昧应不应该得到物质奖励?最近,诸暨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给出了答案:善心是需要有回应的,应该通过合理的机制引导人们向善。

1月8日,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做了一个统计,从2015年至今,“马大哈”乘客们在公交车上一共遗失了24万元现金。公司通过合理的奖励机制,引导司乘人员捡到财物上交公司,确保遗失的财物能够物归原主。近两年,共有180名司乘人员因拾金不昧,共计收到奖金19950元。

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乡公交收归公车公营后,公司制订了《司乘人员工作手册》,并在奖励部分第五条中规定:拾金不昧者,经核实后,可获得奖励50至300元不等。突出的例子有:璜山城乡公交车队的赵承新,在车上拾到3112元现金,上交公司找到失主,失主送锦旗表示感谢,公司奖励赵承新现金300元;大唐车队的俞文亚,在大唐到应店街的城乡公交车上,拾到现金2709元,上交公司后找到失主,获得奖励300元;同山车队的寿菊涛,在市区至同山的公交车上,拾到现金人民币4947元、美元255元、卢布3000元,上交公司,找到失主,归还钱物,获得奖励300元。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实“人非圣贤”,面对财物的诱惑,肯定会有人做挣扎。公司出台这样的制度,是希望通过有偿奖励,缩短归还时间,为社会和个人节约成本,更重要的是,激励了抬金不昧的善举。

作者:特约记者 边银权 编辑: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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