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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战线五年辉煌|201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启航

发布于:2017-10-10 6:55:00  浏览:1217次
2013,政法十大亮点
□ 政法战线五年辉煌
  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摘自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于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一条主线,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广大政法干警要不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提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要更加自觉地将政法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来审视,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主动性。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提升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能力水平。
  全国政法机关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综合效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着力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摘自2013年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3,政法十大亮点
  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13年5月31日,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启航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的司法改革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活力不断增强,优越性不断体现。2013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让中国的司法改革进入到真正意义上的深水区。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2013年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检察机关反贪“成绩单”
  2013年10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的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也是最高检继1989年10月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报告后,时隔24年后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向人大进行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 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及时纠正防范冤假错案
  2013年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院对张高平、张辉叔侄案再审公开宣判,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高平、张辉无罪。以此案为代表,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及时纠正一批冤错案,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保障人权。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导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首办上合司法部长会议
  2013年9月5日至6日,第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会议发来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开幕式。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是由中国司法部提出并推动建立的在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机制。第一次会议由中国司法部主办,主题是“加强司法部间合作,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和服务发展”。会上,各国司法部长们审议通过并签署了《第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联合声明》。
  严打网络谣言违法犯罪
  为净化网络环境促进舆论公义,2013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办一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案件,成功摧毁多个利用网络非法经营的公关公司和犯罪网络,秦志晖、杨秀宇、周禄宝、傅学胜、仲伟、董如彬、格祺伟等一批大肆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大谣”先后落网。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等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为依法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
  微博直播薄熙来案庭审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9月22日,济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庭审过程中,济南中院开创司法公开先例,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全面地对庭审信息进行披露,受到国内外舆论广泛肯定。
  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
  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接受公众对司法的监督。与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相比,此次发布的《规定》15个条文有了明显变化,不仅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要求由“可以”改为“应当”,更强调了当事人实名公开,要求上网文书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社区矫正自2003年开展试点以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09年,该项工作在全国全面试行,2011年和2012年通过的新刑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均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2013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全面开展。2013年5月,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地按照司法部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了执法检查,清理纠正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实施,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
  感动
  2013这一年,政法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履职、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惩恶扬善、服务人民的英模人物。他们的英雄事迹,口口相传,可歌可泣,感动了无数人。当年,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支持,评选出了“年度法治人物”。今天,我们从中选出8位代表,展示其风采。
  张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来,他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特别是在10多年的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0余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0多件,先后审查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没有出现一次差错。在发现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案可能是冤错案件后,他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调取证据材料,5次跨省转递申诉材料,临近退休仍积极反映情况。经过5年多不懈努力,推动申诉案件再审,最终使叔侄俩被改判无罪。
  刘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她审理了“疯狂英语李阳离婚案”、老人误入“吃人井”坠亡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案件,许多判决都成为该类型案件审理的经典案例;她探索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八条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在奥运村法庭6年多时间里,她审结案件两千余件,年均结案近400件,涉案7000余人,无一信访、无一投诉。
  张慧,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3年6月,公安部指定长沙市公安局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经济犯罪问题立案查处。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半年多来,张慧带领专案组民警放弃一切休假,吃住在办案一线,转战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查明该公司涉嫌经济犯罪大量事实。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打击大型跨国药企商业贿赂第一案,为全国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李长顺,黑龙江省东宁县司法局局长。自2006年6月任司法局长不久,李长顺即被诊断出膀胱癌,7年来,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顽强的作风,一边与疾病斗争一边忘我工作,在业务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5年组织指导全县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389件,预防“民转刑”案件23起、群体性上访76起。2013年1月,司法部授予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林志梅,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从检34年,林志梅长期在职务犯罪预防岗位工作。在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履行职责,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新模式,构筑起具有地方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其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林志梅多次受到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被最高检、江苏省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郭兴利,四川省剑阁县法院开封法庭庭长。自1991年从部队转业到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工作,20多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用背篼背着国徽巡回审判,放弃了无数节假日,每天超负荷工作,勤勉踏实,清正廉洁,公正司法。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已审结各类案件2100多件,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上访、无一缠诉,创下审判、执行20年“零差错”纪录,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他被当地百姓称为“背篼法官”“开封的郭青天”。
  赖水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联合调解中心主任。在调解工作中,面对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赖水顺始终和颜悦色地与当事人沟通,用耐心和对群众的深情,不断印证着“相逢一笑泯恩仇”。5年多来,赖水顺共受理拟诉讼民商事纠纷2156件,化解2123件,占受理纠纷的98.5%;其中,成功受理253起重大、疑难、复杂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妥善处理近300起群体性事件。2007年8月任职至今,他带领他的团队,开创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以及第三方介入解决医患纠纷的“漳州模式”,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减少了讼累。截至2013年7月,赖水顺带领调解中心接待和处理来访23228人次,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4266起,涉及金额高达6.66亿元。
  曹志刚,北京市公安局反恐筹备组党委委员兼刑侦总队五支队支队长。2009年,他及时解救了被绑架的仅有5个月大的女婴;2010年,他解救被绑架的北京某学院教师邹某……近年来,曹志刚亲历了无数次绑架案件现场,他始终坚持绑架案件“现场必出、人质必救、案件必破、逃犯必追”工作理念,带领队伍不畏艰险、攻坚克难,连续6年确保绑架案100%侦破、人质100%安全。
  感言
  ●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调研员、“老马工作室”主要负责人马善祥:“调解工作是大众化的工作,人民调解就是人民自己调解。纠纷发生后,调委会要第一时间站出来调解,争取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摘自2013年12月22日《法制日报社区版》二版《调委会要第一时间站出来》
  ● 甘肃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张小龙:“开展好‘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仅仅靠志愿者律师远远不够,还要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服务地政府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志愿者律师只是在各级政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铺设好的道路上,沿着前人的足迹又踏踏实实走了一遍,是在志愿者前辈们耕耘好的土地上,又一次播撒了法援的种子。”
  ——摘自2013年12月3日《法制日报》二版《把法律甘霖播撒到西部土地上》
  ●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中国梦并不仅是一个梦,而是一个美好的未来。法治就是要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只有依法治国才能让我们的国家强大,让我们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摘自2013年3月6日《法制日报》一版《法治信仰托起“中国梦”》
  ●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刘黎:“法官是个有灵魂有厚度的职业。能够通过每一次公正的审判让群众相信法官、相信法律是我的理想。”
  ——摘自2013年6月4日《法制日报》一版头条《断案2000件无信访无投诉》
  ● 黑龙江省东宁县司法局局长李长顺:“是司法行政工作给了我为民服务的平台,给了我体现自身价值的无尚荣光。司法行政工作前景广阔、大有作为。”
  ——摘自2013年8月31日《法制日报》二版《“我们多一分辛苦群众就多一分安宁”》
  (本版文字整理:郭文青)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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