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对标看齐、有为担当”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意见》,决定通过五大方面、20项工作清单,从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担当精神不够、执行力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其他“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无为问责、担当免责”的干事创业导向,为实现绍兴“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记者了解到,这五大方面为: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力促挺纪立规全覆盖;全面推进“落实不力”起底行动,力促办事效率大提升;深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力促廉洁优质快推进;认真落实巡视巡查整改任务,力促正风肃纪零容忍;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力促主动作为有担当。
对应五大方面,《意见》列出了20项工作清单。比如,围绕强化执行力建设,我市将集中三个月时间,对近年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不力”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并严格按照《绍兴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认定责任、启动问责。同时,全面推行机关“即办制”,实行干部“日志式”管理,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养成“一日事一日毕”的良好习惯。
围绕“市场开放、规范有序”目标,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推行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廉洁、高效、优质。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实质性审查,建立健全投资、进度、质量管控体系,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标后定期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市场改革,打破垄断,建立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形成充分竞争。探索建立招投标案件联查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和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插手、干预、操纵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行为。
在正风肃纪方面,我市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完善“六督联动”机制,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推进容错免责机制细化、可操作化,选取政府投资、风险投资、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部分单位开展容错免责条款清单化试点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环境。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作风办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高标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单位要强化舆论引导,各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作者: 记者 钟兰花 编辑: 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