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作出决议,中国共产党绍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2月召开。12月6日,市委召开会议,就做好党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作出部署。昨日,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做好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市第八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如何确定?结构比例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设区市党委换届工作有关精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决议并经省委同意,市第八次党代会拟定代表名额为480名,与上次党代会一致。名额分配以上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党组织与党员数量、行政区划调整、部门(单位)增减等情况确定。省委对这次设区市党代会代表结构及比例,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到我市,省委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比例不高于64%,比上次党代会降低3个百分点;基层一线代表不低于34%,比上次党代会提高3个百分点;驻绍部队、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与上次党代会一致;工人代表不少于5%,比上次党代会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代表不少于5%,比上次党代会提高1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1%,比上次党代会提高1个百分点;先进模范人物不少于14%,比上次党代会提高6个百分点;妇女代表不少于27.4%,比上次党代会提高4.2个百分点;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与上次党代会一致。
问: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如何体现代表的先进性?
答:党代会代表是我市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当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广泛性,注重从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较强履职意识、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党代会代表要特别注重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中推荐代表人选;注重从打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越商回归”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服务保障G20峰会等中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中推荐代表人选;注重从“千名好支书”“万名好党员”群体中推荐代表人选;注重从道德模范中推荐代表人选;注重从履职意识强、履职表现突出的上一届党代表中推荐一部分代表人选。推荐过程中,不能简单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作为代表人选标准,不准在人选推荐提名上搞利益交换,不准搞变相安排。对基层一线中的先进模范人物,要有市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问:关于严格代表资格条件审查上,我市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答: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严把代表人选质量关”多次明确要求。我市在此次代表的推选提名过程中,将认真贯彻、切实执行、从严把关,决不降格以求。严把资格条件关,对照省委提出的代表人选“41项审查清单”要求、市委明确的不能推荐为党代表人选的“十六种情形”,对人选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严把身份认定关,代表人选身份应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坚决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的现象;严把审核审查关,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联审机制、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坚决防止按所谓“工作惯例”行事。
问:在换届工作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严把代表人选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是这次代表人选推荐选举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请问对代表人选如何进行组织考察?
答:市党代会代表的考察由市委负责,根据人选情况,也可委托下一级党委(党组、工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或属地原则进行考察。考察要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着重对人选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由组织部牵头,联合纪检、宣传、统战、“两新”工委、信访等25个部门(单位),对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身份类别、是否属于“十六种情形人员”及其他资格条件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查,防止涉纪涉法涉罪人员“带病当选”,切实提高代表质量。
问: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的推选,程序上有哪些要求?
答:党代会代表的推选主要分组织推荐、初审汇报、提出人选、考察公示、党委审查、差额选举、报送结果、批复公示8个步骤。各选举单位在推选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把代表的推选工作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次重要实践。推荐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党员积极参加,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开展推荐,提高知晓率、参会率,确保推荐工作覆盖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问: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2016年1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明确了“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在这次市党代会代表推选过程中发现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我们将及时查核,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
问:群众对市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如何举报反映?
答:为加强对市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监督,方便群众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市委组织部开通了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有关问题举报。举报电话(短信):市本级0575-12380、18057512380,越城区18057512387,柯桥区18057512381,上虞区18057512383,诸暨市18057512382,嵊州市18057512385,新昌县18057512386;举报网站:www.zjsx12380.gov.cn;来信地址:绍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政编码312000)。
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盛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