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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立联动执法协作机制追究安全生产事故前刑事责任

发布于:2016/11/11 8:48:32  浏览:1018次
近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与市安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前刑事责任的意见》。《意见》强化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的刑罚适用、联合执法机制和工作保障。

安监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实际举措。

《意见》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公安机关与安监部门工作联络机制,构建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落实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记者了解到,今后,各区、县(市)都将建立公安、安监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公安机关与安监部门工作联络站,作为安全生产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窗口。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在安全生产领域,相关部门还将联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或者发生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及其他紧急情况的,可及时要求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此外,对重大疑难案件或者新型犯罪案件,安监部门可以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公安和司法机关在侦查方面、取证要求和证据收集方面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


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记者 王勤  编辑:盛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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