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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南昌10月13日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对社会治理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战略,阐明了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从推进平安建设角度讲,至少可概括为十个方面。
这十个方面分别为:
一是提出建设平安中国目标,要求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推进。
二是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
三是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努力实现社会善治。
四是提出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五是提出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要求重视疏导化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六是提出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要求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问题发生。
七是提出处理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要求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八是提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要求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九是提出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求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是提出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要求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权威人士指出,习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深化了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科学指南。(记者 蔡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