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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发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意见

发布于:2016-10-12 10:55:00  浏览:937次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国务院安委办发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意见
举办重大活动需制定应急预案
  法制网北京10月12日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就依据《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出意见,要求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意见要求,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意见明确,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意见特别要求,各地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禁违反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区建设高风险项目,或者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尤其是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的安全问题。(记者 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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