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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一次维保”没做到位 柯桥2家电梯维保单位被查

发布于:2015-9-21 8:58:52  浏览:1265次
近期,随着各地电梯事件的高发,电梯维修保养问题更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从柯桥区质监局了解到,在近期该局一次电梯维保大排查中,该区有2家电梯维保单位因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未尽职履行电梯日常维保而被质监部门立案查处。根据相关规定,这两家企业将面临最低1万元的处罚,同时还将在全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量化计分中给予违法违规扣分。

  在此次大排查中,该局福全分局检查组在对漓渚一企业电梯维保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两台电梯中有1台电梯的“半月保养作业记录”的最后一次记录是“2015年7月24日”,而另1台则有8月份的维保记录。

  同一家企业的电梯,为什么1台按规定维保,另1台却被忽略?质监部门立即对此进行了解。经询问,负责该电梯的维保单位——杭州某品牌电梯绍兴分公司维保工陈洪(化名)及搭档才说了实情,原来这家电梯使用企业一直拖欠该公司的维保费用,两人才省去了1台电梯的维保服务。

  无独有偶。9月初,该局柯桥分局检查人员在对柯桥街道一家酒店电梯维保工作检查中发现,该酒店内的一台货梯“15天一次维保”记录中有3次未经电梯使用方签字确认。后经查明,维保人员在电梯维保工作中“偷懒”了。

  原来,维保工作人员在前2次对电梯维保后,该酒店作为电梯使用方“因忙而没在电梯保养作业单上确认签字”。看到使用方对维保记录并不在意,负责电梯的维保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在第3次维保时,本需要2个小时左右的维保工作,只花了半小时就草草完事,赶到下一站做维保去了。他们也因此被质监部门立案处理。

  据介绍,关于电梯的维修保养,国家明确规定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一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维保单位将面临处罚。电梯维保单位一旦签订了维保协议,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及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维护保养的任何“不尽职”,均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将处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记者从柯桥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涉及的2家维保单位已被立案查处,除面临相关罚款外,还将在全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量化计分中给予违法违规扣分。“电梯使用方如在维护保养作业单不签字确认,维保记录不全,此次维保视为无效。”对此,柯桥区质监部门相关人员强调说,电梯使用方作为电梯维护保养监管方,应重视电梯日常维保,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不可为“偷工减料”者提供可乘之机。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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