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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组织“春雷行动”第二次集中行动

发布于:2015-3-3 9:38:52  浏览:1407次
  近日,在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下,多地公安机关成功摧毁3个非法制造贩卖枪支的犯罪网络,破获系列网络贩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2名,缴获各类自制枪支350余支,其中火药枪13支、气枪等339支,缴获子弹6.8万余发,枪支配件2400余件及一批制枪工具。这是自年初开展“春雷行动”以来,公安部组织的第二次全国性统一行动。
  去年以来,天津、湖北、四川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先后发现有不法人员通过网络贩卖枪支、弹药的重要线索。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进行挂牌督办,并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缜密侦查,警方逐渐查清了这3个利用互联网、快递渠道大肆进行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犯罪的贩枪网络。在基本查清制贩枪网络组织结构和涉案人员情况,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公安部近日组织指挥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彻底摧毁了3个非法制造贩卖枪支的犯罪网络,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类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加隐蔽,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通过论坛、QQ群等网络平台使用暗语交流制贩枪支信息,并以在各类交易网站上发布合法商品作伪装,以五金加工厂、玩具商店等合法生意为掩护,利用快递物流渠道的管理漏洞,对枪支及零配件进行伪装后邮寄,由中间商组装或由买家自行组装。针对制贩枪支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特点,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性地防范打击,努力减少涉枪涉爆犯罪的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涉枪涉爆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我国一直以来对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的管控政策,严厉打击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条成功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第128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均属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综合采取滚动排查、网上清查、深度调查、联控联查、安全检查等举措,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全力挤压犯罪活动空间,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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