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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一年查办188件虚假诉讼

发布于:2015-3-3 9:36:52  浏览:1239次
  羊年春节,温州市鹿城区的戴显权和他公司员工沈阳是在高墙内度过的。春节前,经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鹿城法院一审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导演两起虚假诉讼的戴显权有期徒刑2年; 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协助戴显权虚假诉讼的沈阳有期徒刑10个月。据悉,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虚假诉讼188件,已有124人被作出有罪判决。
  戴显权与赵某是鹿城区上田村村民,两人对村中一处联建房所有权一直有争议。为强行取得该房屋所有权,2010年7月,开公司的戴显权伪造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收条等材料,称已将该房产于2008年以60万元价格转让给公司员工黄某(同村村民),并指使黄某持上述材料向法院起诉赵某。2010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由此,该联建房虽然名义上归于黄某,但实际房屋利益获得者却是戴显权。去年3月,鹿城区检察院民行科在受理赵某申诉后,多次走进上田村,最终从14年前的村委会留存的账本中发现了戴显权并未付款买该联建房的证据。从该账本寻根溯源,检察官收集整理各类人证物证材料200余页。同年7月,鹿城检察院就此案向温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同年12月,温州市中级法院经再审判决撤销了戴显权和黄某之间的民事判决书。
  戴显权不仅利用虚假诉讼将他人的房屋据为己有,还指使员工沈阳以出借人的身份代替自己写了借条,意图利用虚假诉讼将他人的钱收入囊中。2014年8月,鹿城区检察院将戴显权、沈阳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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