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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检察机关继续重点打击“逃废债”行为

发布于:2015-2-5 9:19:22  浏览:1633次
  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将严查该类“逃废债”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昨天记者获悉,自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以来,已陆续查处了“逃废债”背后的银行系统贿赂案件7起,多名银行行长因此落马。而今年“逃废债”行为仍将成为我市检察机关重点打击对象。
  去年“飞泰光电”倪小永的系列案还让人记忆犹新,涉案金额巨大,牵涉人员众多,在各大银行的贷款及在民间的非法集资款项均在数亿元以上,检察机关还先后在四大国有银行立案查处了一批银行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另外,诸暨市检察院查办了张培英案件。诸暨一家床上用品厂的老总张培英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70多件,金额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其中仅2013年5月至  9月间呈现井喷式的案件就有40余件。诸暨市检察院及时启动调查程序,促使张培英交代犯罪事实,相关虚假诉讼参与人投案自首。案件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张培英虚假诉讼系列案浮出水面,涉案人员3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这些案例其实都是“逃废债”行为,将成为打击重点。记者了解到,近期我市检察机关专门出台了《关于集中打击恶意“逃废债”刑事犯罪的若干意见》,启动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其中还 明确了恶意“逃废债”案件范围,重点打击三种恶意“逃废债”行为及三类“犯罪对象”。如以诈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骗取金融机构财物以及恶意转移财产或者虚构债权债务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都属于恶意“逃废债”。
  据介绍,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金额巨大、恶意转移财产、携款潜逃、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涉嫌犯罪的案件,推行检察环节的快速办理机制“绿色通道”,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逃废债”案件及背后的职务犯罪。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逃废债”类案件99件,提起公诉129人,通过办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查处“逃废债”背后的职务犯罪7人,其中正副行长5人。
“深挖‘逃废债’背后的职务犯罪,是今年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说,今年将依法打击各类“逃废债”犯罪中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惩治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充当社会融资掮客、利用身份优势牟利等行为和在贷款发放、违规经营、加重企业融资成本等背后的职务犯罪。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将深入发案银行,通过召开案件现场剖析会、检察约谈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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