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驮硕果归山去,羊踏青坪报喜来。回顾刚刚过去的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过硬队伍,依法履职,统筹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用务实创新的铿锵步伐交出了一份亮点纷呈、群众点赞的答卷。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在浙江工作期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足迹遍及省司法厅机关、监狱戒毒场所、法律服务机构、法治教育基地、基层司法所和民主法治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传达到浙江后,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倍感亲切、深受鼓舞,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增强了信心决心。
2014年4月21日,习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党组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指示传达到浙江后,省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省司法厅党委立即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重温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4次专题考察司法行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措施。随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党组)会和干部大会,迅速将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全省每一个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省厅还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在浙江期间对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了“重温·重走”、“先进模范人物谈学习体会”、“基层宣讲”等活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在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充分履职
法治浙江建设已历时8年,浙江已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的法治建设之路,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省委书记夏宝龙指出:“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下去,做好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这篇大文章。”回顾法治浙江8年建设历程,人们看到,在推动法治浙江前行的队列中,司法行政队伍引人注目。
8年来,浙江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积极推进规范执法执业,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法治浙江建设成果;积极引导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努力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法治环境;积极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初显
“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全面建构和完善“公益优先、广泛参与、全面覆盖、保障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公共法律服务像医疗、教育、交通服务一样,成为一种普遍提供、均等享受的社会公共产品。
2014年,省司法厅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以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为主干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支持律师资源不足地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效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全省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年接待群众88.6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38.3万人次,调处矛盾纠纷7.7万件,引导法律服务5.4万人次;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体系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点31381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1.3万人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5.1万次。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4年12月,司法部作出决定,为浙江省监狱管理局记集体一等功1次,并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机关和广大监狱干警向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学习。这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2009年以来唯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的省级监狱管理部门。近年来,刘延东、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肯定我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省委书记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等领导同志也分别对此批示肯定。
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全省监狱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面开展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工作,初步建成以监狱指挥中心、罪犯管理执法信息平台、浙江教育改造专网平台、罪犯远程医疗会诊平台“一中心三平台”为主干的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动现代科学技术与监狱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监狱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完善与武警看押部队“三共”建设机制,监狱持续安全稳定。积极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把未成年犯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把成年犯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社会成人教育培训体系;全面开展“双证制”教育,健全出入监(监区)教育机制,施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5年来,共有183446名罪犯获得由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制度,全面深化狱务公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查,与省法院共同研发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协同办案软件,提高执法效能,堵塞执法漏洞。
出台实施司法行政帮扶企业10项举措
2014年8月,杭州秋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秋梅深有感触地对来企业走访的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说:“曾有一家企业让我帮忙提供担保,但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在审查了担保合同和对方财务报表后,建议不能担保。果然,那家企业后来倒闭了。当时如果没有律师的把关,我们公司肯定会受到牵连。”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2014年7月,按照省委常委会的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形势,省司法厅在总结近年来服务企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司法行政部门帮扶企业10项举措》,想管用办法、出务实招数,打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帮扶企业“组合拳”。组建11个指导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指导。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上门走访企业35739家,对6122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2581个;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务3332件;办理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民间借贷、抵押合同等公证38753件,涉及金额120多亿元。
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开局良好
2014年9月23日,随着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收治戒毒人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10个戒毒场所全部实现实体运行。
针对承担的新职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全面开展“理念转变大讨论”活动;制订出台《2014—2016年浙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规划》、《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纲要》,探索形成“四四五”模式,在场所布局上实现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4区分离,在教育管理上形成分类管理、分别管理、分期管理、分级管理4项机制;在戒毒方法上采取医疗戒毒、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认知矫正、习艺培训5种措施。围绕“四四五”戒毒模式,进一步理顺戒毒场所组织架构,推动戒毒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浙江省纪念“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精彩纷呈
为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省司法厅和省委宣传部、省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省、市、县联动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王辉忠专门对活动方案作了批示。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浙江省举行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宪法为主要学习内容的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法在心中———宪法知识进校园”、“校园法治晨会宪法宣传月”活动,启动“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为主题的“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纪念“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专场活动,以及网络微征文大赛、网络答题等。省普法办创作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微解读》系列公益广告和《宪法》公益宣传片,在各地报纸、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集中刊播;与杭州地铁公司合作,在地铁车厢滚动播放法治公益广告。
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成效显著
2014年3月22日,在“3·22”世界水日这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五水共治,法治五水”主题研讨会,成立“五水共治”律师志愿团。这是省司法厅服务“五水共治”的一个剪影。
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组织召开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推进会,编制印发《“三改一拆”法律知识100问》、《“五水共治”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活动,做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委主要领导对此给予批示肯定。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决策活动3619次,办理涉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公证事项23584件,开展“送法下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7880场(次),调解涉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矛盾纠纷10979件,受理涉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法律援助案件1785件。
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枫桥镇枫源村,调解员骆根土告诉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现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光凭威望凭经验已远远不够了。之前,我调处一个继承纠纷案子,死者的两个儿子一致认为女儿没有继承权,我苦口婆心说了半天都没用。最后通过QQ视频联系村法律顾问韩律师,韩律师一讲法律规定,两个儿子就接受了。”
近年来,为适应矛盾纠纷新变化新特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更加注重从末端治理中发现前端治理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摸、研判和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发生; 更加注重把握专业特点和规律,遵循科学程序和方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矛盾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延伸; 更加注重现代科学技术运用,积极探索网上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便捷、高效、专业的人民调解服务。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年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98686件,调解成功590530件,调解成功率达98.64%; 在医疗、交通、物业、环保等15个行业领域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181个,调处矛盾纠纷237347件,同比增长8.23%。
法律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14年11月,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在杭州召开,老中青三代律师齐聚一堂,分享执业感悟。30年来,我省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最初的89家法律顾问处、591名律师,发展到现今的1158家律师事务所和14144名执业律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依法保障执业权益与严格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制定和落实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保障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法律服务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律师万人比达2.57,全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32.86万件,同比增长19.7%;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9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53人,办理各类案件6.6万件,同比增长5.8%;有公证机构92家,执业公证员452名,办证711283件;有鉴定机构53家,鉴定人723名,办理各类鉴定案件95438件,同比增长7.8%。有法律援助机构102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438件,受援人数98292名,同比增长15.7%。
首次向社会发布“最美司法行政人”
自学通过司法考试的基层司法所长,热心公益事业的年轻女律师、铁胆柔情的监狱人民警察……在“最美浙江人”发布厅首场发布会上,灯光和掌声聚集在了一群平凡的司法行政人身上。
2014年,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发现“最美”、学习“最美”、争创“最美”,联合浙江法制报、浙江在线网站、浙江之声等新闻媒体开展“寻访‘最美浙江人’之司法行政‘十大百优’”活动,推荐产生了209名“最美人物”候选对象;开设网络专题、网上专栏、微博(微信)播报,陆续推出“十大百优最美人物”系列展评活动;以“讲述身边的感人故事”为主题,开展网上征文、摄影大赛、演讲比赛,收到征文214篇、摄影作品126件、演讲视频65个。“十大百优”评选列入了省委、省政府常设评比表彰项目,首次纳入全省“最美浙江人”宣传系列。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走过30年不平凡历程
4名“英雄校友”、10名“杰出校友”、8名“园丁奖”获得者都站到了舞台中心,院志、校史馆、专题纪念片点燃了青春的回忆,校友通讯录、校友网让警院人心联心,“司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讨会”展示了警院的光明前景……这一切都喜庆地告诉人们,2014年12月8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已建校30周年。
3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求真务实的作风、争创一流的勇气,秉承“忠诚、责任、奉献”的警院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形成了“根植司法行政、服务司法行政、引领司法行政”的办学理念,走出了“特色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之路,取得了“桃李芬芳、绿树成荫”的办学成果,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重要的警务人才培养基地、警务科技创新基地、专业人才训练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部共建院校、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