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强化质量评估增实效。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制订《新昌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新昌县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每年对上一年10月至当年9月全县范围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并已结案的诉讼案件进行一次质量评估。组建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援助专职律师以及法律援助资深律师组成的专家评审组,通过检查案件卷宗、听取办案人员汇报、征询相关部门和受援人意见等方式开展量化评估,将案件质量评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针对评估结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督促并指导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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