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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出台“法律进家庭”实施方案

发布于:2014-7-23 11:19:43  浏览:2020次

  为贯彻落实“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推动“法律八进”活动的深入开展,7月15日,柯桥区普法办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柯桥区关于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法律进家庭”活动。

  一是明确工作主题和目标。以“送法进万家,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能力,预防违法犯罪,形成“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的平安和谐。  

  二是确定工作对象和内容。以全区城乡家庭为工作服务对象。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知识产权保护”等与家庭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开展“三进家庭”活动。借助“媒体网络普法、公交移动普法、超市袋流动普法、电影下乡普法、楼宇文化普法”等载体,落实“法制宣传进家庭”。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老师民间调解团”等队伍建设,与“平安家庭”创建、“拒绝黄、赌、毒、暴”、“小手牵大手、法律一起走”等活动紧密结合,落实“法律服务进家庭”。积极发挥12338婚姻家庭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维权岗、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维权平台作用,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落实“法律保障进家庭”。
  
  四是加强领导分解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分解。“法律进家庭”活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牵头单位:区普法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局、区教体局、区妇联、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好“法律进家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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