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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建民 把群众满意作为干部履职的基本价值导向

发布于:2014-5-14 9:59:09  浏览:1929次
   正值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时,第一批52个市级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承诺见诸报端,目标明确,承诺庄严,拉开了新一年我市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序幕。
 
  去年以来,我市在媒体问政和多年开展行风评议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以“承诺公开、实绩公示、社会公议、结果公告”为主线的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被评价对象涉及56名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和6个区、县(市)的党政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等领导成员。这项工作,一改过去干部评价局限于本部门本系统的做法,让人民群众更加广泛、直接、有效地参与进来,这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深入践行。在社会化评价中,从履职承诺的集体公开,到电视评议的互动交流,再到公众评委的投票赋分,直至揭晓量化了的评价结果,组织上考核评价干部的方式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主动作为的意愿更为强烈,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也进一步提升。
 
  社会化评价的整个过程,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探索,更是一次有的放矢的改革。改革方向一开始就很明确,就是要让领导干部始终置身于面向群众的大考之中。考官是群众,考生是干部,考题则是如何履职担当、激情干事、务实为民。近一年的实践表明,这场大考组织有序、运作顺畅,“考生们”成绩有别但无不用功刻苦,“考官们”也在主体式的参与、对话式的沟通、过程式的见证中,屡屡给出了满意的“笑脸”。这里,我要代表市委对积极参与其中的各界群众表示感谢,也向努力工作,自觉接受评议的挑战,并获得群众认可的领导干部表示祝贺。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部的全部工作都必须始终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目的地,干部履职的绩效也必须始终依靠群众来检验和评价。“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兰考调研时再次高度评价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这些年,我们有的干部习惯“向上看”、忘记了“往下走”,学会“搭天线”、忽略了“接地气”,捧起“辛劳簿”、落下了“民情本”;少数领导干部还习惯于向内看,热衷于为机关干部谋福利、做老好人,有的干部攻坚克难的动力不足、担当不够,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时有发生,干群关系有所疏远。究其原因,主观上,是一些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出现偏差,对群众缺乏感情、不够重视;客观上,也同考核评价干部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关,干部有没有为民履职、愿不愿为民履职、能不能为民履职,群众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实施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就是要在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树立群众满意这一履职的基本价值导向,并通过相应的体制机制来落实和强化这一导向,使干部在为民履职过程中获得更大的精神鞭策,也受到更严的机制约束。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总结完善社会化评价工作已有的探索和实践,合理扩大群众参与、增进媒体互动、拓展评议对象范围,并向区、县(市)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延伸,无疑是干部评价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也必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把群众满意作为履职导向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把群众满意作为干部履职的基本价值导向,要贯穿于敢担当善担当的具体作为中。50多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承诺事项,很多都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少都有着具体的工作举措和明确的完成时限。作为社会化评价工作的起点,同时也作为领导干部为民履职的起点,这些可以预期的目标承诺,正是人民群众所希望看到的。当然,人民群众更希望看到目标承诺能够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承诺事易、践诺事难。承诺既然作出,对领导干部来说,就是一种誓言、一种诚信、一种担当,必须真正以此作为新一年履职的方向和指南,切实围绕承诺明步骤、定方法、破难题,而不是止步于豪言壮语、停留在纸面上。面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干扰和阻力,尤其需要领导干部弘扬担当精神。敢于担当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和政治本色。在践诺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本着敢于担当的态度、言出必行的决心、夙兴夜寐的情怀,朝着既定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埋头苦干,不尚虚华,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迎接群众的检验。
 
  把群众满意作为干部履职的基本价值导向,要以过程的认同来赢得结果的满意。在社会化评价工作中,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有可能集中体现在某一分数上,但分数不是社会化评价的全部。干部更不能只盯着分数高低和评价结果,而是应该把群众满意导向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政策制定之初,就要树立以群众为中心的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到工作的差距,使政策的方向尽可能与群众需要相吻合;工作推进之中,要突破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思维定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汇聚群众智慧,使工作的开展尽可能与群众要求相匹配;绩效评估之时,要切实转变唯上、唯考核、唯GDP的观念,把群众是不是满意、有没有得实惠作为关键的衡量标准,使发展成果尽可能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一些群众有要求但是条件不成熟,不能办或一时办不到的,也要主动向群众作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在整个社会化评价过程中,干部与群众应该始终处在沟通、互动、合作之中。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应善于与群众交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积极运用网络、电视、手机终端等多种途径,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对于广大群众而言,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主动融入社会化评价的各个环节,全面辩证地看待工作,要横向看,也要纵向比,甚至还要考虑在全国、全省的位置和一些历史性因素,以此来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既不敷衍,也不苛求,既让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又让干部受鼓舞、受激励,推动干部更好地为民履职、为民尽责。
 
  把群众满意作为干部履职的基本价值导向,要体现群众认可与组织认可的有机统一。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在于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党的需要和人民需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践行群众路线也是高度一致的。开展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增强群众的话语权,并不意味着削弱党组织在干部工作中的决定权;让群众给干部投票打分,也不意味着以票取人、以分定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和客观评价,与组织部门的日常走访考察、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相互印证,更有利于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更有利于把干部选准用好。在社会化评价过程中,坚持看平时、重实绩、听口碑,归根结底,就是要全面履行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客观准确地考察识别干部;强调履职目标让群众知晓、履职过程让群众监督、履职业绩让群众评议,目的是广泛汲取群众智慧,把更多“敢于担当、善于克难”的干部和善于做群众工作、深受群众欢迎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的探索和实践充分表明,把社会的评价与组织的认可有机结合起来,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关键期,深入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大城市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一支敢于担当、能打胜仗、群众公认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社会化评价为契机,强化群众满意这一履职的基本价值导向,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切实转变作风,面向基层、面向社会扎实工作,努力创造群众满意的实绩。广大群众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感,积极有序地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评议,共同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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