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2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机关探索建立系统、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执法质量考评为核心,标准明确、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执法办案质量管理体系。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以全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健全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管理,深化执法公开,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公安局长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截至今年8月,全国累计有191.6万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88.8万名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2.45万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普遍在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作为基层执法办案的“质检员”,严把案件入口关,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目前,全国共有法制员105927名,其中专职法制员20889名。
据统计,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初期的2008年至2010年相比,2011年至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下降1.6%,平均撤销率下降0.26个百分点,平均变更率下降0.35个百分点。